格隆匯11月7日丨中國燃氣(00384.HK)公佈,公司附屬公司福建中燃湄洲灣能源有限公司(“福建中燃”)與泉州國亨化學有限公司(“泉州國亨”)近期訂立規模性的碼頭裝卸及倉儲服務協議。
根據服務協議,福建中燃及泉州國亨達成以下合作內容:泉州國亨將使用福建中燃在中國泉州泉港區的液化烴碼頭、丙烷和丙烯儲罐及相關設施,用於丙烷和丙烯裝卸、儲存和管輸服務。
1.丙烷:泉州國亨為滿足丙烷儲存和週轉需要,以過罐方式租賃使用福建中燃及有關的設備、設施,合同期為10年。泉州國亨保證福建中燃每年的過罐數量不低於60萬噸,福建中燃優先保證泉州國亨所需儲罐容量。泉州國亨保證生產用的丙烷百分之百經過福建中燃的碼頭、儲罐進入泉州國亨的工廠。
2.丙烯:泉州國亨為滿足丙烯儲存和週轉需要,以包罐方式租賃使用福建中燃及有關的設備、設施,合同期為10年。
福建中燃收取碼頭與設施的作業費,以及包罐及過罐等的相關費用。
泉州國亨於2020年由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獨資成立的台商企業,地處福建泉港區泉港石化工業園區,為園內第一家大型台資企業,第一期總投資額為人民幣63.3億元,並引進最新技術的丙烷脱氫制丙烯(PDH)及高值化聚丙烯(PP)工藝製程,一期達產後年產能PDH66萬噸及PP45萬噸。
集團認為服務協議將充分發揮雙方在各自業務領域的優勢,強強結合,實現共贏。液化石油氣業務應用最大、增長最快的領域是作為生產乙烯與丙烯的化工原料,隨着‘‘雙碳’’政策的實施,相對於煤和油等傳統生產化工產品的工藝路線,液化石油氣生產工藝路線具有流程短、投資小、耗能低、碳排放少等優勢,對液化石油氣供應以及碼頭與庫區服務的需求旺盛。服務協議的簽訂,標誌着集團規模化進入化工原料供應領域的開始,為雙方在液化石油氣領域的其它合作奠定了基礎,也為集團拓展福建省、江西省的液化石油氣民用與商用市場提供了更大靈活性,從而使集團取得更大的企業效益與社會效益,為股東創造更大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