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26日丨易鑫集團(02858.HK)公佈,據背景資料,於2021年8月27日,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上海易鑫、國銀金融租賃、新分享科技及深圳富盛資產管理訂立合作協議,該協議乃一項框架協議,據此,訂約方同意(其中包括)國銀金融租賃(作為出租人)與上海易鑫(作為承租人)將進行最高合作金額為人民幣10億元的金融租賃合作,有效期自合作協議簽署生效之日起計一年。經協定,國銀金融租賃與上海易鑫應就每批售後回租資產分別訂立單獨融資租賃協議,其將計入合作配額,而新分享科技及深圳富盛資產管理應協助國銀金融租賃對標的租賃資產進行審查,並向國銀金融租賃提供所需報吿。
於2021年10月26日,承租人上海易鑫與出租人國銀金融租賃根據合作協議訂立第一份10月融資租賃交易文件、第二份10月融資租賃交易文件及第三份10月融資租賃交易文件(統稱"10月融資租賃交易文件")。根據10月融資租賃交易文件,承租人同意以總代價約人民幣138,119,887.70元向出租人出售若干租賃資產,而出租人同意在租期內將租賃資產回租予承租人。租期屆滿後,在承租人悉數結清第一份10月融資租賃協議、第二份10月融資租賃協議及第三份10月融資租賃協議(統稱"10月融資租賃協議")的全部租金及其他應付賬款並達成其他條件的前提下,出租人將按名義代價每項租賃資產人民幣1元將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回承租人。出租人須向承租人提供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證書,以進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