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頂新耀-B(01952.HK)與生物技術公司Providence就新冠疫苗訂授權製造開發及商業化等協議
雲頂新耀-B(01952.HK)公布,於今日(13日),公司與加拿大處於臨床階段生物技術公司Providence就COVID-19疫苗訂立多份協議。其中,Providence已向公司授予授權知識產權的授權許可,用於在雲頂新耀COVID-19權益地區開發、製造、使用、推廣、銷售、要約銷售或進口COVID-19疫苗以供開發或商業化;及在雲頂新耀COVID-19權益地區外臨床開發COVID-19疫苗的授權許可,僅用於支持COVID-19疫苗在雲頂新耀COVID-19權益地區內的臨床試驗開發。Providence亦同意向公司轉讓開發、製造及商業化COVID-19疫苗所用的若干生產製造及授權專有技術。
作為Providence根據COVID-19疫苗授權許可協議及COVID-19疫苗技術轉讓向公司授出權利的部分對價,公司須於簽立COVID-19疫苗授權許可協議後30日內向Providence預付不可退還費用5,000萬美元。
除初始預付款外,公司須向Providence支付銷售COVID-19疫苗所得淨利的若干部分及特許權費用,其中在雲頂新耀COVID-19權益地區內有關銷售COVID-19疫苗所得淨利的利潤分成安排,上限為1億美元。
另外,作為Providence根據合作及授權許可協議及平台技術轉讓向公司授出權利的部分對價,Providence同意收取且公司同意以多次配發發行及交付合共最多4,190.8萬股股份(合併總價值最高約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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