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港府擬限制零售投資者投資SPAC 資產門檻需達800萬港元
港府擬於今月發表投資於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的諮詢文件,《彭博通訊社》引述不願具名的消息人士指,當局擬設定門檻,僅得專業投資者可投資SPAC,資產要求達到800萬港元以上,才可於一級及二級市場進行SPAC投資。
報道引述該人士指,大部份與當局會面的市場人士皆贊成相關做法,認為可限制推出初期時的市場風險,以確保運作暢順,以進一步擴大規模。報道並指,新加坡及美國並無限制零售投資者參與SPAC投資市場。
報道指,諮詢文件亦將向公眾收集SPAC上市市值規定的意見,是否需要達到主板上市公司的5億港元門檻。港交所(00388.HK)發言人回覆《彭博通訊社》指,一直致力擴展上市框架,並於保障投資者、市場質素及市場吸引力之間取得平衡。港交所將續探索SPAC的市場機遇,冀當局盡早推出諮詢文件。證監會發言人則拒就報道內容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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