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友利银行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超期向人民银行报备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三项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98.5万元。时任友利银行行长、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优锡对友利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人民银行处以罚款4.1万元。
中金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被处罚款185.8万元。同时,中金公司四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中金公司时任反洗钱小组执行组长、法律合规部负责人陈刚、时任财富管理部董事总经理李征、时任股票业务部董事总经理王缅、时任信息技术部执行总经理张旻因对中金公司上述两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罚款8.63万元、8.37万元、8.37万元、8.63万元。
易宝支付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处罚款291.1万元。时任易宝支付总经理、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唐彬因对易宝支付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人民银行罚款8.14万元。
畅捷通支付涉及的八项违法行为包括:支付交易信息不符合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的要求;违规开展代收业务;未落实特约商户检查责任;交易结算管理不规范;交易限额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管理特约商户档案资料,未及时更新商户信息;未建立落实商户培训制度;为金融企业或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开立支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