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出台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 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
国家发改委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体系。
价格管理办法提出,在坚持「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定价原则不变的基础上,适应「全国一张网」发展要求,根据天然气市场结构和管道分布情况,把跨省管道分为西北、西南、东北、中东部四个价区,分区核定运价率,实行「一区一价」。
成本监审办法明确,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由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构成,并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运行维护费上限等主要参数取值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是将管道折旧年限由现行30年延长至40年,体现从严监管要求,有助於降低当期运价率,释放改革红利。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一区一价」,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管道,将由15个运价率大幅缩减为4个,从价格机制层面打破不同运价率对管网运行的条线分割,管道用户的关注点更多集中在选取经济可行的运输路径,将推动国家管网集团加大管道建设投入,实现管道间互联互通,有利於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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