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28日丨通達集團(00698.HK)發佈公吿,公司董事會已接獲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丁良輝知會,因彼於東嶽集團有限公司(00189.HK)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期間,未能盡力遵守上市規則及竭力促使東嶽集團遵守上市規則,故彼違反上市規則第3.08(f)條及彼以上市規則附錄五表格B向聯交所作出的董事的聲明及承諾所載責任,而於2021年5月27日受到聯交所批評(“紀律行動”)。有關紀律行動的進一步詳情,可查閲聯交所於2021年5月27日在聯交所網站登載的紀律行動聲明。
就董事會所知悉及所信,該紀律行動與集團的事務無關,亦不會對集團營運及財務狀況構成任何影響。董事會亦已審慎評估對丁良輝所作出的紀律行動,並認為紀律行動對董事會關於丁良輝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合適性的評估無重大影響。
監於(i)概無證據證明引致紀律行動的事件涉及彼任何失信、欺詐行為或顯示有任何誠信問題,將影響彼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適當性;(ii)董事會將採取若干措施,包括委聘香港法律顧問就董事職責提供專業意見,並加強交易批准程序的內部控制政策;及(iii)丁良輝將完成由認可的機構所提供有關《上市規則》合規事宜及董事職責的二十小時培訓。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規則第3.08、3.09及8.15條,丁良輝仍適合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