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5 月 4日丨香港建設(控股)(00190.HK)公佈,公司已要求其百慕達法律顧問就法定人數要求向法院尋求指示。根據日期為2021年5月3日的指令("2021年5月3日指令"),法院指示如下:
(1)法院會議的法定人數要求(如日期為2021年3月25日的法院指令所規定)獲豁免;及
(2)公司有權向股東滙報《公司法》第99(2)條所規定之投票門檻已於法院會議達成。
因此,按照於結果公吿所述之投票結果及根據2021年5月3日指令,由於:
(a)於法院會議提呈以批准協議安排的決議案已由以下方式通過(以投票方式表決):
(i)獲得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法院會議並於會上投票,且持股不少於協議安排股東所持協議安排股份價值四分之三的大多數協議安排股東通過;及
(ii)獲得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法院會議並於會上投票的無利害關係協議安排股東持有協議安排股份所附票數之至少四分之三票數通過;及
(b)無利害關係協議安排股東投票反對批准協議安排的決議案的票數。
此外,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於2021年5月4日下午一時正起恢復股份於聯交所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