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4 月 28日丨萬科企業(02202.HK)公佈,2021年4月28日,深圳盈安財務顧問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盈安合夥")向公司出具《關於持有萬科A股權益內部調整的吿知函》(以下簡稱"《吿知函》")。
《吿知函》顯示,根據《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髮[2018]106號)第二十九條的要求,盈安合夥與其他份額持有人協商後,將國信金鵬分級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國信金鵬1號")和國信金鵬分級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國信金鵬2號")所持全部或部分股票,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於2021年4月28日交易至深圳盈安財務顧問有限公司實際控制的深圳盈嘉眾實業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盈嘉眾合夥")名下,盈嘉眾合夥為盈安合夥的一致行動人。
此次盈安合夥持有萬科A股權益內部調整未導致公司第一大股東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