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新地(00016.HK)批出馬灣公園2期
發展局公布,已簽立批地文件,以象徵式地價批地予新鴻基地產(00016.HK)全資擁有的馬灣公園有限公司,以發展及營運馬灣公園,並不會賺取任何商業利潤。為確保馬灣公園第二期能按時落成及整個馬灣公園得到良好管理,政府亦已與新鴻基簽立一份補充協議和一份管理協議。
政府表示,雙方同意馬灣公園第二期的發展將會按城規會在2014年核准的馬灣公園總綱發展藍圖,集中保育、修復和翻新馬灣舊村,以活化再用,例如馬灣的舊村屋會翻新作藝術村,提供藝術工作室、工作坊、零售、以及餐飲地方;歷史遺跡,包括天后廟、九龍關紀念碑和碑石、以及「梅蔚」石刻,均會獲保育。
新鴻基須在批地日期起計3年內建成和開始運作馬灣公園第二期,並最多運用5,735萬元作興建。項目協議訂明馬灣公園的建設費用由公帑資助,上限為10.3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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