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瀏覽的是香港網站,香港證監會BJA907號,投資有風險,交易需謹慎
再鼎醫藥-SB(09688.HK)國家藥監局批准擎樂®用於治療晚期胃腸道間質瘤新藥上市申請
格隆匯 03-31 17:13

格隆匯 3 月 31日丨再鼎醫藥-SB(09688.HK)公吿,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監局")已批准擎樂®(瑞派替尼)("擎樂®")的新藥上市申請("NDA"),該藥物為由Deciphera Pharmaceuticals,Inc.(一家於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納斯達克:DCPH),"Deciphera")開發的一種開關調控酪氨酸激酶抑制劑,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包括伊馬替尼在內的三種或以上激酶抑制劑治療的晚期胃腸道間質瘤("GIST")成人患者。本公司與Deciphera於2019年6月訂立獨家授權協議,據此,公司取得Deciphera若干專利及專有技術的獨家授權,於大中華地區開發及商業化包括擎樂?在內的產品,用於防治、預防、治療、治癒或緩解任何人類疾病或病症的領域。

擎樂®為一種酪氨酸激酶開關控制抑制劑,通過使用雙重作用機理來調節激酶開關盒及活化環,從而廣泛抑制KIT原致癌基因受體酪氨酸激酶("KIT")及血小板衍化生長因子受體A("PDGFRα")激酶信號通路。擎樂®抑制GIST中涉及的第9、11、13、14、17及18外顯子中的原發性及繼發性KIT突變,以及第17外顯子中的原發性D816V突變。擎樂®亦抑制GIST的一個亞羣中涉及的第12、14及18外顯子中的原發性PDGFRα突變,包括第18外顯子的D842V突變。擎樂®首次於2020年5月獲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其後獲加拿大衞生部及香港衞生署批准,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伊馬替尼、舒尼替尼和瑞弋非尼治療的晚期GIST成人患者。

擎樂®亦已獲澳大利亞藥品管理局批准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包括伊馬替尼在內的三種或以上激酶抑制劑治療的晚期GIST成人患者。基於INVICTUS關鍵性3期研究,擎樂®在無進展生存期和總生存期方面均表現出臨牀獲益,並在治療晚期GIST患者方面展現出良好的安全性。

關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蹤我們,查閱更多實時財經市場資訊。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發現投資的樂趣?加入 uSMART投資群 並分享您的獨特觀點!立刻掃碼下載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資訊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
uSMART
輕鬆入門 投資財富增值
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