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17日丨申萬宏源(06806.HK)公吿,2021年3月11日,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於2021年2月20日做出的一審判決書,判決主要內容如下:(1)被吿翁武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本金人民幣99,000,000元;(2)被吿翁武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自2019年3月21日起,以本金人民幣99,000,000元為基數,按年利率6.3%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3)被吿翁武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自2018年12月24日起,以本金人民幣99,000,000元為基數,按年利率17.7%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違約金。
(4)被吿林永飛、翁雅雲對被吿翁武游上述第(1)至(3)項所確定的付款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被吿林永飛、翁雅雲在履行清償責任後,有權向被吿翁武遊追償;(5)若被吿翁武遊未履行本判決第(1)至(3)項的支付義務,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可以與被吿翁武遊協議以質押的19,200,000股摩登大道時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證券代碼:002656)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上述質押股票所得價款優先受償,該質押股票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被吿翁武遊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吿翁武遊繼續清償;(6)若被吿翁武遊未履行本判決第(1)至(3)項的支付義務,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可以與被吿林永飛協議以質押的2,800,000股摩登大道時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證券代碼:002656)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上述質押股票所得價款優先受償,該質押股票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被吿林永飛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吿翁武遊繼續清償;(7)駁回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其餘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