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3 月 9日丨上海電氣(02727.HK)公佈,有關控股股東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事項,2021年3月9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東電氣總公司的通知,電氣總公司擬以所持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為標的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
根據電氣總公司於2020年1月7日獲得的上交所《關於對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20]51號),電氣總公司可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總額不超過50億元的可交換公司債券,此次可交換債券符合上交所的掛牌轉讓條件,上交所無異議。《無異議函》有效期為自出具之日起12個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業務中心2020年2月8日發佈的《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債券業務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公募公司債券證監會批覆、私募公司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無異議函有效期自2020年2月1日起暫緩計算,恢復計算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和2021年1月11日發佈的《關於調整債券業務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證監會批覆、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無異議函有效期2021年起恢復計算",《無異議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7日。此次可交換債券分期發行,該期發行為第二次發行,2021年第一次發行,電氣總公司將在《無異議函》有效期內,根據自身資金安排和市場情況,擇機組織此次可交換債券發行。
電氣總公司已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開立可交換公司債券質押專用證券賬户(「質押專户」)的申請文件,並擬於質押專户開立後將持有的不超過2.55億股公司A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62%)自其證券賬户劃入質押專户以辦理質押登記,用於對債券持有人交換股份和此次可交換債券本息償付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