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24日丨吉利汽車(00175.HK)宣佈,於2020年2月10日,公司宣佈與沃爾沃汽車AB公司的管理層正探討雙方的業務合併進行重組的可能性。在對各種合併方案進行了詳細的研究之後,公司欣然宣佈雙方目前已找到了最佳合併方案,即雙方在保持各自現有獨立公司結構的基礎上,將進行以下一系列的業務合併及合作。
動力總成:以股權合併形式進行動力總成業務合併,以向雙方提供動力總成產品,併為雙方開發動力總成產品和下一代雙電機混合動力系統(應用於混合動力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合併後的動力總成公司計劃在今年投入運營,還將為其他汽車公司提供產品和服務。
電氣化:在目前共享兩款純電動車模塊化架構,即浩瀚智能進化體驗架構(SEA)和下一代可擴展模塊架構(SPA2)的基礎上,共同開發下一代純電動車模塊化架構,該架構將由雙方、領克品牌(由雙方及彼等的主要股東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合營公司運營的汽車品牌)和極星品牌(由沃爾沃汽車和吉利控股的合營公司運營的汽車品牌)共享。亦會共享電氣化(包括電池包和電驅系統)和智能網聯的技術,並通過聯合採購降低成本。
自動駕駛:共同開發高度自動駕駛解決方案,並將由沃爾沃汽車旗下自動駕駛軟件開發的全資子公司Zenseact AB公司牽頭。
運營協作:領克品牌於去年底正式進入歐洲,並將利用沃爾沃汽車的海外銷售渠道和售後網絡,逐步服務全球用户。
為推進合併方案,雙方還將建立新的治理模式,確保各項目的高效順利開展。
雙方共同認為,上述業務合併及合作是基於雙方十年的緊密合作和良好的協同效應,併為面對全球汽車行業巨大變革而在原有基礎上所制訂。此最佳合併方案持續深入挖掘雙方具協同效應的業務領域,雙方在享受業務合併帶來長處的同時,能繼續保持雙方原有的高效決策特點,盡享熟悉的細分市場和地域優勢,並保障雙方股東的利益。同時,上述合併方案還能消除因雙方公司股權合併對各自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帶來的不明朗因素。此外,上述合併方案將令雙方在各自的業務領域得到更良好的可持續發展,促使雙方真正實現合併協同的最大價值,併為雙方各自的股東尋求最大回報。
公司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通過上述業務合併及合作,雙方之間的主要潛在競爭已獲得緩解。吉利控股於2010年3月27日向公司作出有關吉利控股收購事項的不可撤銷承諾現在已獲得充分體現及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