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2 月 22日丨佰悦集團(08545.HK)公佈,根據聯交所GEM上市規則第5.56(a)(ii)條,公司董事不得在任付刊發業績的日期,以及緊接刊發季度業績及半年度業績日期之前30日內期間;又或有關季度或半年度期間結束之日起至業績刊發之日止期間(以較短者為準)("禁售期")買賣公司的任何證券。董事會為刊發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的第三季度業績而舉行的會議定於2021年2月8日舉行,與刊發業績的日期相同。
於2021年2月19日,董事會獲公司祕書通知,李偉強於2021年1月22日出售6000萬股公司普通股,價格為每股股份0.219港元。李偉強已經確認,出售事項乃在場外無意的情況下向獨立第三方作出,且並無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61條事先通知指定董事。
緊接出售事項前,李偉強於4.85億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總數約48.50%。緊隨出售事項後,李偉強於4.25億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總數約42.50%。
李偉強向公司承諾,今後將遵守GEM上市規則第五章所規定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