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保险有关的业务利得税宽减拟於3月19日开始生效
政府今日(15日)在宪报刊登附属法例,以期在今年3月19日实施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新利得税宽减措施。《2020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在去年7月制定,为直接保险人的所有一般再保险业务、直接保险人的特定一般保险业务,以及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特定保险经纪业务,调低利得税税率50%(即税率为8.25%)。
政府已在宪报刊登两项附属法例,将於本月20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後审议程序。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这些利得税宽减将促进香港海事保险及专项保险业务的发展,并有助提升保险业的竞争力以把握新机遇,包括「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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