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集团称债权人明年2月24日前须申报债权 大公将其信用评级降至「C」
据中国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最新公告称,根据法院相关公告,华晨集团的债权人应於2021年2月24日前,向清算组担任的管理人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的,在重整计画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信用评级公司大公国际亦公布,华晨破产重整令其债券无法偿付本息,因此决定将华晨集团主体信用评级,以及由大公评级的相关债券评级均调降为C。
而上周召开的华晨汽车集团五只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要求华晨集团撤销重整申请、停止处置资产行为等议案,并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不逃废债、制定合理偿债计画并严格落实。另外,还通过了要求发行人提供增信措施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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