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8 月 26日丨元亨燃氣(00332.HK)公佈,此前披露王建清(為公司主席、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已透過其兩間全資擁有的公司訂立股東最高額質押合同,據此,合共10.5億股股份已質押予銀行作為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廣州元亨獲提供銀行信貸的抵押品。
倘質押股份的價值低於獲擔保最高額銀行信貸的140%,則須提供額外抵押品。為確保合規,訂約各方一直在監察有關價值,並注意到股份之股價自此以後一般處於下跌趨勢。為使公司能夠利用可用的最高額銀行信貸而不違反維持最低證券價值的規定,王建清將須在需要時透過存入額外股份向銀行提供額外抵押品。
於2020年8月20日,王建清透過其全資擁有公司的一冠恆有限公司向一名獨立於公司及其關連人士之第三方收購合共3.75億股股份(相當於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5.73%)。王建清已擁有合共41.40億股股份權益(相當於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63.25%)。
於2020年8月26日,王建清已根據股東最高額質押合同的條款,促使冠恆有限公司提供額外3.35億股股份作為進一步抵押品,以維持所提供證券與銀行信貸金額之間的良好價值比率。
除根據股東最高額質押合同的現有條款質押之上述額外證券外,銀行信貸交易文件項下的條款並無其他修訂。
於上述額外3.35億股股份質押予銀行後,於股東最高額質押合同項下已有合共13.85億股股份(相當於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約21.16%)質押予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