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准許機構投資者控告15間銀行操縱匯市
美國曼哈頓地方法院法官Lorna Schofield表示,包括貝萊德及太平洋投資管理在內的機構投資者,可以向15間涉嫌操縱外匯市場的銀行提出訴訟。
Schofield稱,包括不少共同基金及ETF的近1,300名原告,有理由控告該15間銀行合謀從2003年至2013年操縱貨幣基準以牟取利潤。
涉及銀行包括美銀、巴克萊、法巴、花旗、瑞信、德銀、高盛、匯控(00005.HK)、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加拿大皇家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法興、渣打(02888.HK)及瑞銀或其他附屬機構。
原告指責相關銀行不當地分享客戶訂單及交易頭寸,並用欺騙性的交易策略如搶先交易(Front-runnin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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