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15日丨升捷控股(02340.HK)發佈公告,2020年5月11日,升柏營造廠(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作為被告人收到A.I.D. Limited作為原告人的代表律師於香港區域法院所出具關於針對被告人的區域法院案件2020年第1593號訴訟項下的傳訊令狀。
原告人就有關香港國際機場抵港行李自動化運輸系統提供分判合約及變更訂單中所載的各項工程,當中包括但不限於泥水工程、百葉窗工程、覆蓋層工程、鋼鐵工程、天花板工程和油漆工程。根據傳訊令狀所附的申索背書,原告人針對被告人的申索如下:(1)港幣130.045萬元,即分判合約項下於香港國際機場(i)中場客運大樓;(ii)西大堂通風大樓;及(iii)TVS風扇房A及B完成的鋼鐵工程的協議價值;(2)損失及損害,其數量有待評估;(3)根據香港法例第336章區域法院條例第49和50條按利率和期限裁定為到期的款項的利息,或按區域法院認為適當的合同利率計算;(4)訟費;及(5)進一步及╱或其他濟助。
被告人正在諮詢關於上述區域法院案件2020年第1593號法律程序的法律意見,並將為自身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