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12日丨致豐工業電子(01710.HK)公佈,公司獲公司控股股東致豐工業電子控股有限公司通知,於2020年5月12日,經公平磋商,致豐控股與Georges René Gener先生(為公司前執行董事)訂立買賣協議。根據該買賣協議,致豐控股同意向Gener先生購買公司的2500萬股股份,代價為每股購買股份0.1662港元及購買股份的總代價為415.5萬港元。購買股份於本公佈日期佔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的2.5%。
緊隨收購事項後,致豐控股將於公司的7.25億股(佔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的72.5%)股份中擁有權益,並將繼續為公司的控股股東。致豐控股的股權並無變動,其分別由Nawk Investment Inc.、LLT InvestmentInc.、Proactive Investment Inc.及Grand Energy Investment Limited擁有32.5%、32.5%、17.5%及17.5%,其中前三間公司分別由關德深先生(公司前主席)、戴良林先生(公司執行董事)及黎耀華先生(公司主席)直接全資擁有,GrandEnergy Investment Limited則由King Fung Nominees Limited以信託方式為JosephMac Carthy先生(公司執行董事)的利益而直接全資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