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星:不應由政府釐定車用燃油零售價格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就立法會議員問及本地汽油價格被指「加快減慢」及「加多減少」時回應稱,在自由市場經濟運作下,香港車用燃油的零售價一向由市場自行釐定。政府認為不應該為燃油業釐定一個所謂合適的零售價格。政府的工作是致力確保燃油供應可靠,提高燃油產品價格的透明度,並消除進入市場的障礙以促進競爭。
然而,政府理解車用燃油價格對市民的影響。因此,政府一直監察本地車用燃油零售價,以及將零售價與國際油價的升跌走勢作比較。政府和油公司有緊密聯絡,並已敦促他們當國際油價下跌時,應盡快調低其零售價格,以減輕市民的負擔。事實上,由2020年1月至今,油公司已下調價格十二次,無鉛汽油和車用柴油的累積減幅分別達每公升1.5元和1.6元,在4月30日的平均零售價分別為每公升16.54元和13.3元。政府亦觀察到自3月起國際油價出現大幅波動,油公司的調整亦較以往頻密,達九次之多。
被問及有何新措施監察本地車用燃油零售價,他回應稱,關於燃油市場,政府能夠掌握的數據是本地車用燃油進口價、零售價和新加坡無鉛汽油和車用柴油離岸價的走勢。至於油公司的營運成本,一如其他私營公司的商業敏感資料,政府不能強制油公司提供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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