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作協議,訂約方同意於中國南陽成立一間合營公司(合營公司一),其將主要從事生產及銷售燃料乙醇。註冊股本1.5億元人民幣(下同),公司、南陽政府代名人、中國石化銷售及南南亞太生物能源各自將分別認購該合營公司30%、20%、20%及30%股權。
根據另一合作協議,訂約方同意於中國南陽成立一間合營公司(合營公司二),其將設立及經營提供油品產品的加油站。註冊股本1.5億元,公司、南陽政府代名人、中國石化銷售及南南亞太生物能源各自將分別以現金按彼等各自於該合營公司股權比例認購30%、20%、43%及7%股權。
預期合營公司一將收購天冠乙醇之資產以生產及銷售燃料乙醇;及列為中國石化銷售其中一間燃料乙醇供應商。倘合營公司一及南陽政府投資之其他公司之燃料乙醇年產量少於100萬噸,則中國石化銷售同意向其採購全部燃料乙醇。倘其燃料乙醇年產量超過100萬噸,則中國石化銷售同意向其採購不少於100萬噸。憑藉南南亞太生物能源廣闊之政治及商業網絡,南南亞太生物能源將按照「一帶一路」戰略,協助將生物燃料乙醇推廣至南半球國家。
另一方面,南陽政府同意向合營公司二提供不少於100個地點設立加油站;而中國石化銷售同意向合營公司二供應油品產品。此外,合營公司二將獲允許使用中國石油化工之品牌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