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指,收入下降及溢利减少主因於年度并无买卖物业销售。於2018年,集团录得收入2.74亿元以及带来应占溢利1.83亿元(包括来自联营公司及一间接受投资公司之应占溢利)。
另外,亦因通过损益以反映公平值之投资及财资产品之溢利净额。集团历年来在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证券投资活动。於年度,根据初步评估,集团预期将录得由分类为通过损益以反映公平值之投资及财资产品所产生之溢利净额约18亿元。分类为通过损益以反映公平值之投资及财资产品之溢利(亏损)净额包括出售之已变现收益(亏损)、公平值变动之未变现收益(亏损);以及利息收入、其他投资收入净额及财务费用净额之收入净额。於年度,溢利净额主要来自债券之公平值变动之未变现收益约10亿元及出售债券之已变现收益约1.84亿元。
集团又指,於年度并无来自通过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平值之上市股本投资之股息收入。於2018年,集团录得一项来自本集团持有中国恒大之股息收入净额11亿元。而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亏损。集团就投资物业於去年年底进行重估,公平值按年将录得之公平值变动亏损约7.43亿元,公平值变动亏损主要来自位於英国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减少所致。加上商誉减值亏损。於年度集团就英国经营之现金产生单位确认商誉之全数减值亏损约3.23亿元亦是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