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月16日丨東北電氣(00042.HK)公佈,2020年1月15日公司通過人民法院公告網站(https://rmfygg.court.gov.cn)轉載的《人民法院報》公告獲悉,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於2019年11月26日在《人民法院報》刊登公告,向東北電氣送達(2019)遼71執恢2號的一號執行裁定書。
法院公告內容:瀋陽鐵路中院在執行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與瀋陽變壓器有限責任公司、瀋陽高壓開關有限責任公司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一案中,裁定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瀋陽高壓開關有限責任公司對該公司的到期債權27,000萬元中的4,800萬元及利息。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2019)遼71執恢2號的一號執行裁定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
公司認為,依照最高法對國開行執行案終審判定,公司最多隻會在向高壓開關公司總額為2.73億元的支付款項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而且公司已經在2017會計年度對此全額作出賠償撥備,所以瀋陽鐵路中院執行裁定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