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30日丨國泰君安(02611.HK)發佈公告,有關公司於2017年3月28日就其H股全球發售所刊發的招股説明書中所載有關公司與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於2017年3月21日所訂立有效期自2017年4月1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原框架協議及日期為2018年8月24日及2018年10月31日有關公司與國際集團所訂立原框架協議的補充協議的公告的披露。由於原框架協議將於2019年12月31日屆滿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將按經常性標準持續進行。2019年12月30日,公司與國際集團訂立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新框架協議。
根據新框架協議,公司與國際集團同意與對方及╱或其各自聯繫人在各自的日常業務過程中,根據一般商業條款及市場慣例並按當時市價或費率進行證券及金融交易,並互相提供證券及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
公告表示,隨着集團與國際集團業務的發展及之間業務合作的深入,且基於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歷史交易金額,預期集團與國際集團及其聯繫人之間將繼續進行證券及金融產品交易,而集團與國際集團及其聯繫人亦將會繼續為對方提供金融服務。考慮到原框架協議的有效期將於2019年12月31日屆滿,為協助公司發展業務,公司有意與國際集團訂立新框架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