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4日丨西王特鋼(01266.HK)公佈,之前若干公告披露,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可換股債券、根據上市規則第13.19條作出的披露及就贖回可換股債券與認購人進行的持續商討。
董事會宣佈,2019年11月22日,公司與(其中包括)擔保人及債券認購人訂立認購協議,據此,債券認購人有條件同意認購,而公司有條件同意發行本金總額為3000萬美元的債券。債券自其發行當日(包括該日)起至到期日期間按年利率十釐(10.0%)計息,於到期日支付。
誠如公司2019年10月25日公告所披露,為履行贖回可換股債券的義務,公司曾考慮各種籌資行動,包括但不限於發行新債券。待完成發行債券後,公司擬將發行債券籌集的所得款項用於償付可換股債券。
作為公司在認購協議項下的部分抵押責任,(i)西王集團同意質押其於西王香港的100%股權;(ii)西王香港同意質押其於西王控股的95%股權;及(iii)西王控股同意質押其於西王投資的100%股權,所有質押均以債券認購人為受益人作出。
由於各公司擔保人均為公司控股股東,並於公告日期共同、直接或間接於公司約15億股股份中擁有權益,故公司認為根據上市規則第13.17條,公司須就股份質押履行披露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