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8日丨中油港燃(08132.HK)公佈,有關向開曼羣島大法院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以進行重組。大法院已於2019年11月5日(開曼羣島時間)針對尋求委任建議清盤人為公司共同臨時清盤人的傳票進行聆訊。
於2019年11月16日(香港時間),董事會接獲日期為2019年11月5日有關傳票的經蓋印法院命令,其中大法院已命令下列事項:(i)建議清盤人獲委任為共同臨時清盤人,有權共同及各別行事;及(ii)共同臨時清盤人獲授權以旨在允許公司持續經營之方式制定及建議公司的債務重組,以便與公司債權人達成妥協或安排,包括但不限於根據公司法第86條透過安排計劃方式之妥協或安排。
此外,共同臨時清盤人擬申請由大法院向香港高等法院發出請求,以要求確認法院命令及為進行重組而委任的共同臨時清盤人,致使法院命令將於各方面獲得猶如由香港高等法院以相同處理方法作出的法院命令及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按照法院命令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後,共同臨時清盤人通知公司,共同臨時清盤人擬尋求香港高等法院確認其任命。公司將於可行情況下儘快向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確認法院命令的申請。
此外,公司股份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