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2日丨宏利金融-S(00945.HK)公佈,公司已獲多倫多證券交易所批准其早前公佈的常規發行人要約,可通過回購而註銷不多於5,800萬股宏利普通股,佔宏利已發行流通普通股大約3%。
加拿大金融機構監理處早前已批准此常規發行人要約,據此宏利可於任何交易日於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回購不多於1,062,993股宏利普通股,相當於多倫多證券交易所截至2019年10月31日6個月內其平均單日交易量4,251,975股普通股的25%,並須符合該交易所的大額交易守則。
常規發行人要約下的回購可由2019年11月14日起展開,直至要約到期日2020年11月13日或宏利完成回購的更早日期。
宏利相信,按近期市價回購宏利普通股乃其適當投資,並認為近期市價未能反映宏利業務的實際價值。通過常規發行人要約,宏利可選擇回購普通股作為其資本管理策略的其中一環,該策略旨在維持健康的監管資本比率,並平衡公司為股東創造價值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