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21日丨平安證券集團控股(00231.HK)公佈,於2019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由海通國際證券附屬公司Fountain II Limited(作為呈請人)針對(i)公司;(ii)全體董事,分別為龔卿禮、林紅橋、曾華光、樑永祥及楊濤;及(iii)公司控股股東長青(統稱答辯人)的呈請,以頒令公司、上述董事及長青均不得導致公司採取任何步驟以實行、進行、實施及╱或執行有關供股之任何其他行動及╱或令公司已發行股本出現任何其他變動。該呈請已於同日提交予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同日呈請人向公司及其他人士發出通知緊急提出單方面申請要求對公司作出臨時禁令。同日下午四時正有關申請進行聆訊,並被法院駁回。法院指示呈請人於給予2個完整日之通知下發出訴訟各方傳票,並預留半天時間就呈請人之臨時禁令申請進行聆訊。因此,倘若呈請人決定申請臨時禁令,呈請人將按法院指示發出訴訟各方傳票。公司不排除呈請人於完成供股前隨時提呈訴訟各方傳票或對公司採取其他法律行動之可能性。
公告稱,股份將於2019年10月22日(星期二)開始以除權基準買賣。
此外,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於2019年10月22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股份於聯交所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