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展開了對一群本地及海外投資者的法律程序,懷疑他們透過一項規模龐大及經仔細安排的操縱計劃,操縱於創業板上市的正利控股(03728.HK)的股份。正利於2016年3月29日在聯交所創業板上市。
該法律程序在2019年7月11日展開。證監會為了確保有足夠資產履行可能由法院作出的任何回復原狀令,同時申請了緊急臨時強制令,以保障因涉及正利股份的可疑交易而受影響的對手方的利益。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廖文健昨天(26日)命令,於2019年7月15日向證監會頒布的臨時強制令將繼續生效,以凍結由15個本地及海外實體持有的不多於1.249億元的資產,金額相當於他們及其代名人在被指涉及正利股份的操縱活動中所得的合計利潤。針對多個海外實體的強制令涵蓋他們在全球的資產。
證監會申請的臨時強制令是對20名人士及公司實體(被告)展開法律程序的一部分。證監會指他們曾構思、執行或以其他方式參與一項操縱正利股份的計劃,違反了《證券及期貨條例》。
證監會指該項操縱計劃在正利於2016年3月29日上市之前已被策劃及展開,並持續超過五個月,令正利的股價和成交額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9月6日期間以人為方式飆升,以及導致正利的股價在2016年9月7日大跌90%。
證監會亦正尋求法院向被告作出命令,飭令他們在法院裁定被告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相關條文的情況下,須交出他們的利潤及/或使受影響的對手方回復至交易發生前的狀況。
原訟法庭進一步頒令,針對15名被告的臨時強制令將會繼續生效,直至就有關訴訟展開實質聆訊或指示聆訊或另行頒令為止。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稱,尋求法庭頒布針對涉嫌跨境操縱者的強制令及回復原狀令,是證監會的執法策略的主要部分,藉以防止涉嫌不法分子從不當交易中獲利,及將懷疑以不當手法獲取的收益保存下來,以便日後向受影響人士作出賠償。證監會將繼續採取適當及必要的行動打擊市場操縱活動,以突顯本會承諾以零容忍的態度對待市場失當行為,及致力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和市場廉潔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