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內地將進一步規範藥品價格管理,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探索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同時,加速推進按通用名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並動態調整。報道引述權威人士透露,日前內地相關部門對現階段藥品價格管理工作,包括藥品集中採購、價格管理、醫保支付標準等方面徵求意見,意在摸清成本,促進藥品合理定價。
據悉,醫療保障部門管理價格的藥品類別包括化學藥品、中成藥、生化藥品、中藥飲片、醫院自製劑等,其中,除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其他藥品的價格均實行市場調節。
按照要求,這些以市場定價的藥品,經營者自主制定價格時,應自覺將價格與成本、供求相匹配,自覺保持不同品規、不同區域之間價格平衡,自覺維護價格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同時,監管部門此次重心在藥品價格透明。未來對於藥價的管理,將通過信息的互聯互通進行比對,進行成本調查等,打破醫藥行業一直以來的數據壁壘。
此次徵求意見中透露,內地將依托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台,建設全國藥品公共採購市場。未來將通過對藥品統一編碼、標準和功能規範,綜合運用監測預警、函詢約談、成本調查、信用評價、信息披露等手段,對藥品價格進行常態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