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擴大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試點北京及上海等21省市參與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擴大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擴大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試點,為全面實施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進一步積累經驗。
《通知》明確,北京、天津、河北、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陝西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本次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試點。
《通知》明確,參與試點工作的註冊人和受託生產企業應當簽訂委託合同和質量協議,並對產品註冊、變更和生產企業許可證辦理程序進行了規定,同時強調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註冊人履行保證醫療器械質量、上市銷售與服務、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與評價、醫療器械召回等義務情況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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