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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协中资行不应履行美法院判决要高度关注国别风险
阿思达克 06-26 08:35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昨日就相关中资银行在美涉诉案件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当前,中资银行遭遇美国法院长臂管辖的通常情况是,中资银行境内机构的客户是美国法院案件的被告或被执行人,中资银行仅仅因为是被告或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开户机构而被卷入诉讼,并被美国法院判决履行跨境送达、调查取证及协助冻结、扣划财产等义务。若银行不予履行,就有极大可能被美国法院判定藐视法庭并被处以高额罚金等处罚。

他指,这些案件中,中资银行本身往往并无不当行为,与案件原、被告双方的争议也没有任何关联。但是,由於美国法院运用长臂管辖权的广泛性,中资银行被无辜卷入美国法院的案件中,从而饱受讼累。

卜祥瑞表示,美国法院未经中国政府相关主管机关同意,仅仅依据其国内法,就判决中资银行向美国案件原告直接提供受到中国法律严格保护的中国境内机构的客户信息,属於典型的对中资银行行使长臂管辖权,明显违反《商业银行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一系列中国法律相关规定,中资银行依法不应该履行美国法院的判决。

他强调,中国银行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稳定发展的「压舱石」。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主动「走出去」的同时,一方面要高度关注国别风险,强化法律风险识别,持续完善依法合规经营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做好个案应对工作,努力维护中国银行业的美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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