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允許將專項債券作為符合條件重大項目資本金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指出,允許將專項債券作為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資本金。
對於專項債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具有較大示範帶動效應的重大項目,主要是國家重點支持的鐵路、國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進國家重大戰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電、供氣項目,在評估項目收益償還專項債券本息後專項收入具備融資條件的,允許將部份專項債券作為一定比例的項目資本金,但不得超越項目收益實際水平過度融資。
此外,地方政府要按照「一一對應」原則,將專項債券嚴格落實到實體政府投資項目,不得將專項債券作為政府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各類股權基金的資金來源,不得通過設立殼公司、多級子公司等中間環節注資,避免層層嵌套、層層放大槓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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