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14日丨捷芯隆(02115.HK)公吿,要約人(MayAir HK Holdings Limited)及公司各自的董事聯合宣佈,於2024年10月14日,要約人與公司已訂立實施協議,據此,訂約各方已同意盡一切合理努力實施向計劃股份持有人提出根據公司法第86條以協議安排方式將公司私有化的該建議,惟須達成前置條件及達成或豁免先決條件(如適用),其中涉及註銷計劃股份,且作為註銷該等股份的對價,儘快但無論如何於生效日期後七(7)個營業日(定義見收購守則)內就每股計劃股份以現金向計劃股份持有人支付註銷價,以及撤銷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
根據該計劃,計劃股份將被註銷,以就每股計劃股份換取現金0.25港元。註銷價0.25港元為股份於最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收盤價每股0.200港元溢價約25.0%;存續股份將不會構成計劃股份的一部分,亦不會被註銷。於該計劃生效後,根據存續協議,存續股份將轉讓予要約人,以換取要約人將向存續股東發行入賬列作繳足的有關數量股份(佔要約人已發行及繳足股本約31.61%),使存續股東將通過要約人保留其在集團中的權益。根據存續協議完成該計劃及轉讓存續股份後,公司將由要約人全資擁有。
董事會(經獨立董事委員會批准)已委任華富建業企業融資有限公司為獨立財務顧問,以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1就該建議、該計劃及存續安排向獨立董事委員會提供意見。
於該計劃生效後,所有計劃股份將被註銷,而計劃股份的任何股票其後將不再有作為所有權文件或憑證的效力。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15(2)條向聯交所申請撤銷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自緊隨生效日期後生效。
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股份自2024年10月15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恢復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