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27日丨中薇金融(00245.HK)宣佈,其已於公司註冊辦事處接獲CMI Financial Holding Corporation及CMI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統稱"要求人")所作出日期為2024年2月23日的書面要求,要求董事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
1.「動議罷免林樂於公司的執行董事職務,於本決議案獲通過後生效。」
2.「動議罷免李峯於公司的執行董事職務,於本決議案獲通過後生效。」
3.「動議罷免在日期為2024年2月23日有關召開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其中包括)本決議案的要求通知當日至股東特別大會當日期間獲委任加入公司董事會的公司各董事(於股東特別大會上獲委任為公司董事的人士除外)於公司的董事職務,於本決議案獲通過後生效。」
4.「動議委任劉冉為公司非執行董事,於本決議案獲通過後生效。」
5.「動議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於要求通知日期,要求人為公司股東,合共持有公司2,072,618,610股股份,相當於公司已發行股本約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