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地產未及時披露2022年業績 遭上交所及深交所公開譴責處分
恆大地產集團發公告,稱近日收到深交所《關於對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及上交所《關於對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
深交所《處分決定》指出,恆大地產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並揭露2022年中期報告及2022年年度報告,決定對恆大地產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並對集團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趙長龍、財務負責人兼資訊揭露事務負責人錢程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上交所《處分決定》指出,恆大地產應於2022年8月31日之前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於2023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但集團2023年8月10日才披露前述報告。另經查明,集團及相關責任人最近12個月內曾因未按時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被上交所予以通報批評,但集團未能及時對相關信息披露違規進行整改,並再次發生同類型違規情形,構成從重處分情形。上交所決定對恆大地產及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趙長龍,時任財務負責人、資訊揭露事務負責人錢程予以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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