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富資源投資(00007.HK)遭追討2.94億元
智富資源投資(00007.HK)公布,公司於8月4日收到Shinny Solar的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公司於送達法定要求償債書後三周內支付2.94億元,包括未償還貸款本金2.4億元;及2020年11月17日至法定要求償債書日期就前述本金額應計利息及違約利息5,394.85萬元,否則,Shinny Solar或可能會向公司作出清盤呈請。
公司為清償Shinny Solar貸款餘額2.4億元和利息,曾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取得書面批准,以代替召開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以3.38億元的價格出售一子公司北京物業控股股份權益予獨立第三方。北京物業控股間接全資擁有北京西城區廣安門南街60號榮寧園社區一層及二層之兩個商業單元以及2號樓,總建築面積為16,360平方米之商業物業和384個停泊車位及倉庫。惟因Shinny Solar及其相關公司及代表單方面安排控制北京物業控股公司股權等因素,令公司出售北京物業控股公司股權的交易未能實施完成,給公司償還貸款及資金回籠計劃造成影響。
公司已委托律師於8月25日向法庭作出請求申請把Shinny Solar法定要求償債書作廢,並向Shinny Solar及相關公司作出申索賠償,就上述北京物業控股公司股權因其不當阻攔致未能順利出售所導致的損失不少於3.9億元的要求。
此外,公司認為,就處理Shinny Solar法定要求償債書,關於貸款本金2.4億元及其相應利息金額,將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原因是其僅佔公司於今年6月底的資產淨值約6%。公司將盡力於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與Shinny Solar磋商達成和解安排,鑑於Shinny Solar已單方面控制北京物業控股公司的股權,致使公司出售或出租北京物業存在困難,公司正考慮與Shinny Solar用協商或法定程序的方式,以不少於3.9億元的代價,向Shinny Solar確定公司北京物業公司的股權過戶確權交易,以抵銷相應金額的貸款餘額2.4億元及相應利息,並將交易餘額回款用作公司的流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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