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格隆匯專欄:中信證券研究 作者:楊帆 劉春彤 竇子豪
2023年7月28日,人社部發布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信息,劉烈宏獲任命為國家數據局局長。根據3月公佈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推進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建設是國家數據局的重要職責。後續,我們預計一批數據要素政策有望出台,公共數據的擴大共享和授權運營,數據交易體系的完善和數據產權探索等都是政策的積極發力點。我們預計數據要素市場規模有望在2025年邁向2000億新台階,在2030年突破萬億。
政策框架舉旗定向,數據要素全景浮現。
挖掘數據要素潛在價值,以創新驅動全要素生產率提高,是推動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路徑之一。2022年12月公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又稱《數據二十條》)將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分為數據產權、流通與交易、收益分配和安全治理四大體系。綜合地方的制度探索和試點經驗,我們認為其中公共數據、數據交易和數據產權三個方面將成為數據要素的政策重心。在此次國家數據局成立後,系列政策有望在中央層面統籌推進。
公共數據:擴大開放共享,鼓勵授權運營。
公共數據佔全國數據資源的比重超過四分之三,標準化程度也相對較高,將成為未來流通重點。我國公共數據的免費對外開放和內部共享已經推進多年,後續全國一體化料將加快步伐。更為重要的是,數據授權運營將得以推廣。行業數據方面,政策優先支持醫療、金融、物流等行業的數據加工開發。市場準入方面,目前通常為有限數量的國有企業獲取授權運營牌照。運營模式方面,在應用場景授權、分區域授權和分行業授權三種模式中,為了吸引更多市場主體參與,避免形成數據壟斷,我們認為基於場景授權有望成為後續主流發展方向。分配機制方面,各地政策均明確鼓勵授權運營單位獲取合理收益。
數據交易:完善數據交易體系,探索數據資產藍圖。
預計數據交易體系的政策思路可以概括為“規範高效,多元發展”。一方面,政策要求嚴控數據交易場所數量,規範統一數據交易過程,堅決打擊黑灰色交易。我們預計,全國性的數據交易管理辦法短期內會盡快出台,未來三年數據交易場所數量也將減少。另一方面,根據《數據二十條》,政策會支持場內外交易共同發展,也鼓勵多種類型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共享紅利,共同做大數據市場蛋糕。而放眼長遠,預計全國性的數據資產登記結算管理辦法將在未來三到五年內出台,數據資產登記工作有望加速,而數據資產評估和數據資產入表則需等待時日。
數據產權:總體框架為“三權分置、三類管理和三階段確權”。
一方面,《數據二十條》提出“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置,將數據分為“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三類進行分類管理;另一方面,我們預計在數據資源化(小麥變麪粉)、資產化(麪粉變麪包)和商品化(麪包出售)的三個階段,數據產權也會相應發生轉換。短期內,我們預計各省將出台一系列落實《數據二十條》的綜合性政策文件,探索數據產權試點,但系統性的數據產權法律制度建立為時尚早。
基於數據要素的政策前景,本文對數據要素有三點市場展望:
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加速推進,將會推動公共數據運營平台的國資雲及相關建設以及公共數據產品開發擴容。一方面,公共數據授權要求運營方建設“數據運營域”以保障數據安全,我們預計 2025年我國國資雲市場規模有望達到184億元,年均增速在50%左右。另一方面,為數據交易所增加高質量產品供給。我們預計到2025年,公共數據的產品掛牌量將從目前的2000個左右發展至接近萬個,公共數據產品將迅速上量。
繼金融數據後,能源、醫療等行業數據有望成為數據交易新的重要組成。目前,我國數據產品交易多為金融數據,上數所金融產品掛牌數量佔據總體的70%左右。而海外的數據產品多以環境、健康、能源為主體。我們認為隨着我國數據交易市場的逐漸完善,更多高價值量的行業如醫療、能源等,其數據產品掛牌交易量有望上升。
數據要素市場規模有望在2025年邁上2000億新台階,對應3年CAGR為30%。從遠期來看,數據要素市場在2030年有望突破萬億。結構上,場內數據交易有望實現“0到1”的突破,在2025年達到306億元交易額,對應3年CAGR為173%。其中,政策補貼是培育場內交易的關鍵。
風險因素:
數字經濟發展不及預期,數據要素制度落地不及預期,數據安全監管強化超預期。
注:本文節選自中信證券研究部已於2023年8月4日發佈的《促進資本健康發展系列報吿之六一數據局成立後的政策方向》;報吿分析師:楊帆 劉春彤 竇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