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28日丨海通證券(06837.HK)公吿,董事會於2022年10月28日批准海通證券FOF單一資產管理計劃與國盛集團、國盛資本、上海國有資本運營研究院、寧波盛盈及其他獨立第三方簽訂合夥協議,共同發起成立合夥企業。合夥企業將以有限合夥企業的形式成立。
根據合夥協議,國盛資本(作為普通合夥人)、寧波盛盈(作為普通合夥人)、海通證券FOF單一資產管理計劃(作為有限合夥人)、國盛集團(作為有限合夥人)、上海國有資本運營研究院(作為有限合夥人)及其他獨立第三方(作為有限合夥人)各自應分別認繳出資人民幣1,000,000元、人民幣1,000,000元、人民幣1,000,000,000元、人民幣960,000,000元、人民幣28,000,000元及人民幣1,010,000,000元。
合夥企業將主要投資於股權投資、股權投資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合夥企業將不會作為公司附屬公司入賬,其財務業績亦不會併入公司。根據合夥協議,國盛資本擔任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合夥協議規定的職責和權力獨立執行、控制和運營合夥企業事務,而合夥企業應向國盛資本支付基金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