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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0388.HK)就特專科技公司上市制度刊發諮詢文件
阿思達克 10-19 13:31
港交所(00388.HK)刊發《有關特專科技公司上市制度的諮詢文件》,建議將特專科技公司分為以下兩個類別:(a)旗下特專科技產品已實現有意義的商業化的公司(已商業化公司);及(b)主要從事研發以將特專科技產品商業化或仍未達到最低收益門檻的公司(未商業化公司)。 上市資格方面,已商業化公司預期上市時市值至少80億港元,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特專科技業務所產生的收益至少2.5億港元,上市前三個會計年度每年研發投資金額佔總營運開支至少15%;而未商業化公司預期上市時至少150億港元,無規定收益,上市前三個會計年度每年研發投資金額佔總營運開支至少50%。 上市申請人須獲得來自資深獨立投資者相當數額的投資。上市時預期市值介乎80億至200億港元的已商業化公司申請人,上市時最低投資總額佔比為20%;超過400億港元的已商業化公司申請人,最低佔比為10%;預期市值介乎80億至200億港元的未商業化公司申請人,上市時最低投資總額佔比為25%;超過400億港元的已商業化公司申請人,最低佔比為15%。 此外,聯交所注意到金發局早前建議改革GEM,讓其資格規定顧及新經濟行業的需要。其他持份者亦贊成GEM改革,但較傾向在GEM以外另就科技公司專設新的獨立上市渠道。 諮詢文件所載的特專科技制度相信可以解決上述持份者提出的部分疑慮。文中的建議讓本來未符合現行主板資格測試的特專科技公司也可申請於主板上市,全面提升香港對新經濟公司的吸引力。 然而,聯交所亦注意到建議中的特專科技制度未必能解決中小企的集資需要。聯交所將另作研究,探索解決這個問題的其他方法。 公眾人士可於2022年12月18日前對諮詢文件提出意見或回應。聯交所會在考慮本文件收到的意見或回應後,才決定下一步的適當行動並刊發諮詢總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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