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要求爛尾樓30天內全復工
對於有鄭州停工樓盤復工計劃的政府文件覆印件在網絡流傳,據《第一財經》 向鄭州市有關部門求證後,確認文件的真實性。該份落款為「鄭州市安置房建設和問題樓盤攻堅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的文件,名為《關於印發鄭州市「大幹30天,確保全市停工樓盤全面復工」保交樓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10月6日前,實現鄭州全市所有停工問題樓盤項目全面持續實質性復工。同時,要做好破產重整,各開發區、區縣(市)要本著應破盡破的原則,成立破產清算協調專班,引進破產重整投資人,鼓勵開發企業盡快向法院申請破產,確保盡快完成資不抵債的樓盤項目處置。
通知還要求,出險房地產企業要切實承擔自救主體責任,千方百計承擔或配合保交樓任務,通過處置未開發土地、在建項目和資產、公司股權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快資金回籠進度,降低槓桿率,歸還挪用資金,回歸主業。鄭州市政府全力紓困,要用好保交樓專項借款,加強資金監管,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和資金使用安全,凡使用專項借款的房地產企業須將有效資產抵押給轄區平台公司。(ta/w) ~
關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資訊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