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瀏覽的是香港網站,香港證監會BJA907號,投資有風險,交易需謹慎
協鑫新能源(00451.HK)擬先舊後新配售股份 總籌3.14億港元

格隆匯7月28日丨協鑫新能源(00451.HK)及協鑫科技(03800.HK)聯合公吿,2022年7月28日,賣方(傑泰環球有限公司,協鑫科技的全資附屬公司)、協鑫新能源及配售代理(即華泰國際、海通國際及建銀國際)訂立配售協議,據此配售代理與賣方協定擔任賣方代理,各自以個別(而非共同亦非共同及個別形式)盡力促使承配人按配售價每股0.138港元購買配售股份(即協鑫新能源根據配售協議將發行的最多合共22.75億股新協鑫新能源股份)。作為配售協議的先決條件之一,賣方及協鑫新能源將於配售協議完成前訂立認購協議,據此賣方同意根據認購協議所載的條款及條件按認購價(即與配售價相同)認購,而協鑫新能源有條件同意按此向賣方發行認購股份,數目等於配售股份數目。

配售代理將予配售的協鑫新能源股份總數為22.75億股協鑫新能源股份,相當於協鑫新能源於該聯合公吿日期已發行股本約10.80%;及經認購擴大後協鑫新能源已發行股本約9.74%。

假設所有配售股份將獲配售予承配人且所有認購股份將獲賣方認購,該等交易所得款項總額將約為3.14億港元,該等交易所得款項淨額將約為3.10億港元。協鑫新能源集團擬將該等交易所得款項淨額的90%用於支持與天然氣、液化天然氣及綜合能源項目管理業務相關的投資及研發成本,及開發其他能源領域的運維服務;以及該等交易所得款項淨額的10%用作協鑫新能源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

關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蹤我們,查閱更多實時財經市場資訊。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發現投資的樂趣?加入 uSMART投資群 並分享您的獨特觀點!立刻掃碼下載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資訊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
uSMART
輕鬆入門 投資財富增值
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