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監局對佳兆業集團(01638.HK)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深圳證監局發布關於對佳兆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指,經查,集團作為公司債券發行人,未按規定及時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違反《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
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當局決定對集團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集團應高度重視該等問題,切實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當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佳兆業集團(01638.HK)自今年4月1日起停牌,以待刊發去年度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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