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鳴紙業(01812.HK)上訴遭終院駁回 須支付約3.9億元予HKK2
晨鳴紙業(01812.HK)公布,終審法院於上周二(14日)駁回公司上訴,並指示早前根據原訟法庭法官夏利士命令將繳存法院款項,約3.89億元連同當中的累算利息,須支付予HKK2。
公司於2016年11月7日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訴法庭申請並取得禁制令,以禁止該法定要求償債書之HKK2對公司提出清盤呈請,該法院於2017年6月14日駁回公司取得的禁制令。
公司2017年度已就繳存法院款項全額計提了預計負債,董事會認為終審法院判決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經營或任何其他方面造成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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