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12日丨華廈置業(00278.HK)公佈,2022年6月10日,公司收悉聯交所發出的函件,通知公司其決定(i)公司未能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條的規定維持足夠的業務運作及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及(ii)公司不適合繼續上市,而公司股份須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及第6.01(4)條將暫停買賣。
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公司有權將該決定提呈上市委員會(定義見上市規則)進行復核。任何複核要求必須於該決定之日期起計7個營業日(即2022年6月21日或之前)內送達上市委員會祕書。除非公司對該決定作出複核申請,否則公司股份將在該決定之日期起計7個營業日後(即2022年6月22日)暫停買賣。
公司現正審視該函件及正就該函件與公司法律和財務顧問進行商討,並考慮昰否就該決定的裁決向上市委員會提交複核要求以進行復核。
在獲准恢復買賣前,公司須重新遵守第13.24條及第6.01(4)條規則,並履行聯交所可能設定的任何復牌指引及全面遵守上市規則致令聯交所滿意。根據第6.01A(1)條規則,倘公司股份停牌持續達18個月,聯交所可取消公司股份的上市。
公司董事提醒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i)公司尚未決定是否向上市委員會提呈複核的要求;及(ii)如進行該複核,其複核結果屬未知之數。公司將於適當時候根據上市規則要求作出進一步公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