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中國能源報 作者: 王林
3月30日,《銀行巨頭與氣候亂局2022》研究報吿發布,這是全球範圍內對於金融機構化石能源融資情況最為綜合全面的分析報吿,已經連續發佈13年。報吿由7家關注能源融資的機構主筆,同時獲得了500多家氣候機構的認可和授權,今年撰寫報吿的機構包括雨林行動網絡、銀行監察組織“銀行追蹤”等關注氣候變化的機構。
今年的報吿指出,自《巴黎協定》簽署以來,2016年-2021年,全球最大的60家銀行對化石能源的融資達到4.6萬億美元,僅去年就為化石能源行業注資7420億美元,其中,美國的投行仍然是最大資方。業內呼籲頂級銀行,儘快停止對化石能源“金援”,否則將給全球氣候行動帶來更沉重的打擊。
今年的報吿對去年獲得全球最大60家銀行融資的化石能源進行了細分,其中,頁巖油氣開發獲得621億美元融資,主要資方為富國銀行等北美銀行;海上油氣開採獲得529億美元融資,主要資方為花旗銀行和摩根大通等美國銀行;油砂開採獲得233億美元融資,較2020年驟增51%,主要資方為加拿大皇家銀行、多倫多道明銀行以及摩根大通;北極油氣開採獲得82億美元融資,主要資方為摩根大通、日本三井住友集團以及意大利聯合聖保羅銀行;煤電行業獲得440億美元融資,煤炭開採獲得174億美元融資。
事實上,這60家頂級銀行中,有44家都作出了到2050年實現零碳排放的承諾,但去年仍然為油氣、煤炭領域擴張力度最大的100家公司提供了1459億美元的融資,其中向卡塔爾能源公司提供了116億美元,向沙特阿美提供了130億美元,向埃克森美孚提供了100億美元,這3家公司分別是全球上游油氣擴張計劃最多、第3多和第4多的公司,去年處於開發或油田評估中的產量為427億桶油當量。
鑑於此,業內認為,頂級投行應該更加重視氣候行動和環保減排,因為他們掌握着全球最強大的金融命脈,擁有評估資金流向的絕對權力。
報吿建議,停止為化石能源行業擴張提供融資支持,並逐步減少對化石能源項目和企業的融資,同時金融機構應要求化石能源客户披露其在1.5攝氏度温控目標下的化石能源轉型退出計劃,並核算和披露自身碳排放,設定1.5攝氏度温控目標下的融資組合淨零排放目標,包括短期、中期和長期目標。
“銀行追蹤”組織氣候活動家MaaikeBeenes表示:“任何化石燃料項目的增加都意味着地球升温將更快速地接近1.5攝氏度,但這些銀行仍然將大量資金投向東非原油管道、阿根廷頁巖油氣田、美加跨山輸油管道等項目,支持這些化石能源項目和企業的進一步擴張。”
總體來看,美國和加拿大的銀行投向化石能源行業的資金最多。報吿指出,去年,全球化石能源最大資方仍然來自美國。摩根大通、花旗銀行、富國銀行和美國銀行穩坐4強,再加上進入前14名的摩根士丹利和高盛集團,這6家美國著名投行過去一年為化石能源提供的融資規模,在全部60家銀行中佔比達29%。
其中,摩根大通和富國銀行去年甚至加大了對化石能源行業的融資,而摩根大通過去6年間一直是俄氣的重要資方,僅去年一年就為該公司提供了11億美元資金。
在為化石能源產業提供最多融資的12家銀行中,加拿大的銀行一直佔據多個席位,耳熟能詳的加拿大皇家銀行、豐業銀行和道明銀行都位列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這3家銀行加上蒙特利爾銀行和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都在2020年至2021年間增加了化石能源融資。
日本是另一個有兩家銀行上榜的國家,三菱日聯銀行和瑞穗銀行,投資額分別排在第6和第8位,而且都在去年增加了對化石能源的融資。巴克萊銀行仍然是為化石能源提供融資最多的英國銀行,排名第7,法國巴黎銀行排名第11。
“這與美國政府去年宣稱重回全球氣候談判桌並試圖成為氣候領袖的表態背道而馳。”雨林行動網絡政策和研究經理Alison Kirsch表示,“過去6年,這些銀行對化石能源的支持並未隨着各國政府、科學家、民間機構的呼籲或施壓出現明顯下降。”
事實上,發達經濟體一直是全球對化石能源資助最多的羣體。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一份報吿,煤炭、石油和天然氣在2020年獲得了高達5.9萬億美元的補貼,相當於每分鐘1100萬美元,美國、日本等5個國家的化石能源補貼佔比達2/3,其中92%是隱性補貼,其形式主要是税收減免。
發達國家有責任在去化石能源資助方面樹立先例,因為能源轉型的一個前提是必須確保弱勢經濟體拋棄了化石燃料仍然有路可走,因此發達經濟體應該是最早拋棄化石燃料的國家,並將更多資金轉向可持續行業,同時幫助弱勢經濟體轉型。
報吿稱,去年有13家中資銀行共為化石能源行業提供了1410億美元的融資,佔全部60家銀行化石能源融資總額的19%,比例較2020年略有下降。
過去6年為化石能源行業提供融資支持最多的5家中資銀行分別為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興業銀行,不過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去年對化石能源行業的融資已呈現下降趨勢。
去年4月,中國在領導人氣候峯會上提出將“嚴控煤電項目”,9月在聯合國大會上作出“不再新建境外煤電項目”的承諾,並在10月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指出,要嚴控煤電等高碳項目投資。
“以上一系列表態不斷在給中資銀行發出從化石能源撤資並轉向可再生能源的明確信號。同時,在各國紛紛作出碳中和承諾、加大力度落實《巴黎協定》的趨勢下,資助化石能源產業的金融機構在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轉型風險方面的壓力也將日益凸顯。”亞洲氣候行動者組織的王曉軍表示,“金融業必須儘快轉型,減少自身高碳資產佔比,防範金融轉型風險。我們期待在明年的研究報吿中看到中資銀行進一步‘向綠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