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4日丨BRILLIANCE CHI(01114.HK)公佈,公司近期知悉,(i)於2019年至2021年間,向華晨及三名對手方作出的未獲授權資金轉讓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構成財務資助及最低限度為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及(ii)興遠東於2019年向華益新墊付貸款("額外資金轉讓")。於2020年2月9日,公司接獲聯交所的額外復牌指引,除初步復牌指引外,公司需進行獨立法證調查,以識別集團自2019年起進行的所有未獲授權財務資助(包括額外資金轉讓)、宣佈調查結果、評估及公佈對公司財務及營運狀況的影響,並採取合適的糾正行動("額外復牌指引",連同"初步復牌指引"統稱"復牌指引")。
聯交所進一步指出,於情況有變時,其可能修訂復牌指引及╱或給予進一步指引。公司現正採取合適步驟以履行復牌指引,並將於適當時候另行發表公佈吿知其股東及公眾人士最新事態發展。
此外,董事會近期獲知會,華夏銀行已針對金盃汽控提起有關一項約人民幣6900萬元的申索(包括應計利息、法律成本以及其他成本及開支)的法律程序。聆訊預計於2022年3月4日在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
有關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發出哈爾濱銀行人民幣3億元訴訟審訊判決書。董事會近期獲知會,哈爾濱銀行就哈爾濱銀行人民幣3億元訴訟審訊判決書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於公佈日期,其他訴訟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