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月3日丨清科創業(01945.HK)宣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已批准清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清科資管",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進行第4類受規管活動(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受規管活動(提供資產管理)。清科資管將為專業投資者提供證券諮詢及資產管理服務。集團是股權投資行業的綜合服務平台,主要為股權投資行業的參與者提供數據、營銷、諮詢及培訓服務。
誠如公司日期為2021年9月16日及2021年11月4日的公吿所披露,集團持有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發出的第1類(證券交易)、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牌照,能夠於香港提供金融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證券配售、企業融資顧問業務及首次公開發售保薦業務。新獲授的第4類及第9類牌照將使集團業務進一步拓寬至資產及財富管理,將為集團把握更多商機,並補充其現有服務組合。